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信息标题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 静政发〔2024〕11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3-09 12:56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29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一、县长王远明主持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二、各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副县长彭春华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对口援疆、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国资国企、统计、外事、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招商引资、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国防动员、数字经济、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办、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和静调查队)、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税务局、机关事务中心、邮政管理公司、国家电网和静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静支行、金融、保险工作。联系和静工业园区、和静火车站和工商联(商会)。

(二)副县长王敬波负责交通运输、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政协、总工会、团委、残联、红十字会。联系库尔勒公路局和静公路管理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执法支队和静执法大队、中国电信和静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和静分公司和中国联通和静分公司。

)副县长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民族宗教、消防救援、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侨联。联系县人民武装部、驻县部队、兵团第二师驻县各团场。

)副县长岳巧玲负责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乡村振兴、林草水利、气象、供销、教育、科技产教融合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气象局、供销联社、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联系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联、妇联。联系巩乃斯国有林管理局、乌拉斯台农场。

)副县长协助彭春华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38

文件下载:静政发〔2024〕11号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静政发〔2024〕11号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