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静住建发〔2024〕99号)收悉。经和静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免缴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项目、第二小学教学楼项目配套费共计343750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静政函〔2024〕16号 | 公开类型 | |
产生日期 | 2024-02-25 17:26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载体类型 | |
关键字 | 索引号 | 673448838/2024-00270 |
和静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静住建发〔2024〕99号)收悉。经和静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免缴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项目、第二小学教学楼项目配套费共计343750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