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0次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89、2023-93号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静国划2023-89号宗地位于火车站派出所北侧、团结西路南侧、新龙都宾馆东侧空地,土地面积0.1826公顷(合2.7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静国划2023-93号宗地位于和静县G218国道K573千米处东侧、巴伦台镇包格旦郭楞村村委会斜对面,土地面积4公顷(合6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静国划2023-96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镇兴园社区院内,土地面积0.1公顷(合1.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静国划2023-98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巴音郭楞村,G217国道884千米处东侧,土地面积4.2223公顷(合63.334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静国划2023-99号宗地位于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额勒再特乌鲁村村委会北侧,土地面积0.2574公顷(合3.861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5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文件下载:关于和静县静国划2023-89号、2023-93号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的批复 关于和静县静国划2023-89号、2023-93号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