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0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集中办理巴润哈尔莫敦镇文化街社区19户居民原址新建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巴润哈尔莫敦镇文化街社区辖区范围内,19户居民在自有宅基地院内原址新建,权属均为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地类均为存量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每户新建住房用地面积分别为:(1)庞国荣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2)道尔加拉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3)杨德亚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10平方米;(4)艾尼玩·艾山江新建房屋建筑面积35平方米;(5)杨武新建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6)黄邵芬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7)钟颜如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8)梁建中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10平方米;(9)何香梅新建房屋建筑面积66平方米;(10)谭建芳新建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11)傲云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28.55平方米;(12)山加甫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62.4平方米;(13)谢维权新建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14)魏中虎新建房屋为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15)桑加拉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6)何洪光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7)罗美福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8)张忠发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29.11平方米;(19)田仲文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以上19宗地以划拨住宅用地方式供地,新建房屋必须符合《巴润哈尔莫敦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周边村貌,请依法按程序办理供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确权登记等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