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4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依法有偿收回和静县盛辉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依法有偿收回和静盛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位于巩乃斯镇林场石油疗养院东侧,用途为商业用地,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5995公顷(合8.992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并退回已缴纳土地出让金155.7167万元。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