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建设。由我担任县统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参与,确保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将统计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并亲自参加授课,通过县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人数近90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政治学习,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学习,组织统计法律法规测试,不断推进法治统计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统计良好环境。一是我局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载体,走进社区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经济普查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掀起普法活动的高潮。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各式宣传材料,并详细解答了群众所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方面的问题,向民众普及了法律知识,营造统计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法规培训,利用2023年劳动工资、工业、服务业、商贸、农业、固投、能源等专业培训开展法规培训1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200余人次。三是结合统计巡查,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100余份。
(三)强化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局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进行执法检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我局重点聚焦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能源消费等统计指标,采取深入企业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企业提供数据的核查力度,累计办结统计违法案2件,通过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用好统计法规“杀手锏”,教育一片、震慑一批,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尊严,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压倒性态势。
(四)上年述法问题整改情况。对2022年度述法中存在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已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进行了立查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
(一)思路不宽,普法宣传效果还不理想。现有普法方式、手段相对单一,宣传效果不佳,一些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还不够高,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对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还不足。
(二)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执法人员执法经验还有所欠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激励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增强干部学法普法的能力。立足效果导向,突出多元化理念,继续加强依法统计,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以“12.4”宪法活动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年终培训会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统。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和落实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完善统计体制、组织开展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保驾护航。
(三)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全县执法人员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法实践。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对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
(四)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