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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一期)

信息标题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一期)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9-27 19:2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568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霞光自选商行经营的香蕉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霞光自选商行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验,检测出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0.43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值≦0.05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香蕉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A2240452676901014C。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该店于2024年7月25日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永保果品批发店进购了10箱香蕉。当时索要了该批次香蕉的进货票据,未索要香蕉的合格证明文件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风险控制情况

目前该店已将该批次香蕉的进货查验台账补齐,要求该店对所有食用农产品自查,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履行主体责任,避免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再次流向市场。

五、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4〕123号)。

六、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香蕉吡虫啉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整改措施:经营户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