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余致云蔬菜店经营姜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和静县余致云蔬菜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该店于2024年7月24日,从和静县莫特果蔬批零店采购4.4公斤姜,售价23元1公斤,7月24日以来已销售完,无法召回。违法所得(货值金额):23元/公斤*4.4公斤=101.2元。当事人在采购这批次姜时未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及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风险控制情况
目前该店已将该批次姜进货查验台账补齐,要求该店对所有食品自查,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履行主体责任,避免不合格品再次流向市场。
五、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4〕133号)。
六、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该店属于销售末端,在销售这批次姜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导致农残超标姜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对店内经营不合格食品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规范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加强查验,不进购不合格产品。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