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信息标题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8-07 20:0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500

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和静县谢小引蔬菜店经营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的检验报告,和静县谢小引蔬菜店经营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经抽样检验,检测出啶虫脒项目实测值为1.43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值≦1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的《检验报告》编号为№:A2240045163103002C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该店2024527日从和静县绿品源蔬菜批发部以4/公斤的价格进购12.5公斤上海青(普通白菜),当时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静县绿品源蔬菜批发部),该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的进货票据(页面标有该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具体销售蔬菜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及农产品合格证(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检测合格证,编号:A0078253,检测日期:2024527日)。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4101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啶虫脒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