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和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静政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县保障性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全县保障性住房房源统计情况,结合县民政、公安户籍及乡镇、村(社区)的基础数据,对2024年下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进行严格核实,截至目前,经过核实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家庭共计292户。
现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按照《关于印发和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静政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县保障性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全县保障性住房房源统计情况,结合县民政、公安户籍及乡镇、村(社区)的基础数据,对2024年下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进行严格核实,截至目前,经过核实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家庭共计292户。
现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