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和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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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和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于2000年2月,隶属于县住建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和静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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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和静县建设路3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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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96-5029711 |
电子邮箱 |
927204788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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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 |
0996-501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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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隶属于县住建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卫处现有职工217人,其中:正式职工16人(干部5人,工人11人),公益性岗位201人(清扫保洁工137人、清运工18人、检查组7人、监察组3人、公厕管理员2人、看管公厕10人、收费组12人、行政办3人、财务室1人、外单位长期借用8人)。现有正式职工16人。其中:男9人、女7人(收费办主任1人,市容监察2人,环卫收费4人,车库保管1人,公厕管理员1人,科办员1人,清运车队队长1人,市容监察3人,清运车辆调度员1人,清扫工1人)。另有退休人员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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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事项名称 及范围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时限 |
服务点 |
联系电话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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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对全县享有环卫服务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个体商户、城市居民及暂住人口,按标准收取垃圾处置费;监督检查县城内环卫设施及公厕的配备、维护、维修及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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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及流动、暂住人口收费标准:1、单位职工、街道居民和家属院居民,按户籍注册人口每月每人收取卫生费3月/人/月(和发改[2007]75号;2、城镇各单位、机关、医院、商场、个体将商户等每月按照平方面积收取卫生费(和政办发[20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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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2月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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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6-502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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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情况公开方式 |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