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洪·伊不拉音代表(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哈尔莫敦镇文化路社区巷道安装路灯的建议(提案/议案)》(第202402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建设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广大居民群众也切实享受到了美丽乡村建设带来的丰硕成果和诸多实惠。路灯作为小区基础设施,对于居民来说也非常重要,但社区不少居民反映提议,夜间出行街面路灯经常不亮,大部分路灯灯光昏黄,给社区居民造成了很大安全隐患。
在收到委员的提案后,我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经多次调研和协调筹备,文化路社区于2023年3月正式启动惠民路灯安装工程,总投资23万元,在迎宾路、友好路、育才路、文化路等四条道路,总长约2200米新建太阳能路灯154盏,目前路灯已全部安装完毕。
下一步,我镇将定期对文化路社区的路灯进行维修及升级改造,并继续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平台,发挥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模范表率作用,聚焦“小建议”背后的“大民生”,努力提升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
感谢您对和静县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郭 超 职务: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干事
承办人: 王鹏程 职务:哈尔莫敦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干部
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