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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7号议案的答复(C)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7号议案的答复(C)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4-24 11:30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422

惠满发、依不拉音·艾合买提、莫合塔·库完江、热依来·依明、帕提古丽·阿木提、王晓梅、外力江·加帕、艾力·吾守、古丽阿扎提·玉素甫江、李民富委员:

您好!你们在和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和静镇居民用电采暖电价的建议(第2-47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煤改电”工程是推进环境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暖心工程、民生工程,也是巴州25件惠民实事之一,电采暖是一种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的采暖方式,被广大百姓所接受和喜爱,它具有很高的热效率,不会出现热量亏损的问题,有效降低了居民生活负担,提升了获得感。

煤改电工程分为户外配套设施和室内工程设施建设,和静县实施7500户,国家对“煤改电工程户外配套电力设施2022年投入5047万、2023年投入7058万、2024年投入3953万,室内工程设施每户3600元(中央财政补贴135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1350、农户自筹900元),一共投入1.8083亿元,县域内城镇居民电价0.39/千瓦时,非居民电价0.4157/千瓦时,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新改规〔20226号)文件精神,煤改电电价0.22/千瓦时已是最优惠电价,每一度电都发挥最大功效。

下一步,我们将高度关注电价优惠政策,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收益获利。

感谢你们对和静县电力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钱新刚职务:和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人:孙东洋职务:和静县项目办主任

和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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