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圣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清查整改违规使用彩钢夹芯板建筑物的提案》(第202300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力度,我局配合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内建筑物(临时)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建筑违规展开全面摸排清查工作,目前未审批类此的夹芯彩钢板建筑物,如发现将依法处置。
关于违规使用彩钢夹芯板,使用不符合标准等彩钢夹芯板,老旧建筑物彩钢夹芯板材质老化退化等问题,我局将在设计规划条件审批时,严格审查,禁止使用此类材料,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杜绝此类材料的使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领导:何晨曦 职务: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承 办 人:巴特尔 职务: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和静工业园区分局长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