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静县哈尔莫敦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和静县哈尔莫敦镇迎宾东路与友好路北交叉口东100,邮编:841306电话:0996-537606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哈尔莫敦镇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工作重点,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价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开。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以服务民众、便利民生为宗旨,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践。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哈尔莫敦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与答复机制,提升办理效率与服务质量,确保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得到及时响应。本年度我镇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压紧压实各级人员的工作责任,对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在质量把控上,实行 “三审三校”制度,从信息的采编源头开始,由信息撰写人员自审自查,再到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期间穿插多次校对,最后经镇领导终审定夺,对信息的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格式规范性等进行全面核查,坚决杜绝错漏信息、涉密信息流入公开渠道,全方位保障信息公开的高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借助县级统一政务公开平台开展工作,安排专人定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及时向平台管理部门报送需公开内容,确保信息能及时在平台发布。同时,建立内部信息审核机制,先由业务科室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再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从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等方面进行复核,确保向县级平台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维护政务公开平台的权威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由专人负责协调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工作机制优化方面,全面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审查环节,细化审查标准,从信息来源、内容合规性等维度严格把关;发布环节,明确时间节点与渠道规范,建立发布回溯机制,定期复查已发布信息。在制度建设层面,着重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的制度框架下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虽然按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应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性、敏感性、纪律性。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规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夯实基础。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增强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不断优化政府服务。三是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定期组织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参加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生产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