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巴政办发〔2024〕13号)规定,和静县司法局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报请县政府审定。现县政府已经批准,决定聘任廖伟兵等12名同志为和静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和静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2日
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巴政办发〔2024〕13号)规定,和静县司法局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报请县政府审定。现县政府已经批准,决定聘任廖伟兵等12名同志为和静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和静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