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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216线(原国道218线)黄水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优惠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2:15 来源:黄水沟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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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现对优惠车年审、办理通告如下:

、凡是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每年必须申请提供年审资料,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月票或享受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优惠政策。年审资料一年审核下发一次,2024年年审资料收集上报时间:20240520-0615日止。

、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办理月票,同时发放月票识别卡。月票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7日,地点:黄水沟收费站。

、针对和静县辖区内的政府和私家车辆(非营运车辆),按月办理月票。月票标准:一类车30元,二类车50元,三类车60元。

、针对和静县过往黄水沟收费站的营运线路班车,按月办理月票。标准为一类车60元,二类车100元,三类车120元,四类车210元。

、针对新疆和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黄水沟收费站周边企业客车、货车,由于均由社会车辆为企业服务,存在流动性大的特点,难以一次性固定车的数量和车牌号码。由企业统一每年申请办理月票,标准为一类车60元,二类车100元,三类车120元,四类车210元,五类车240元。

、针对其他零星通过收费站的持有和静县行车证的车辆,

给予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一类车5元,二类车10元,三类车15元,四类车20元,五类车25元。

年审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收费站周边居民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周边居民户口本,身份证,行车证,三证属和静县的可予以办理月票年审,材料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的天山行”ETC卡(正反面)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申请人,复印件及扫描件由库尔勒公路管理局留存。

二)收费站周边单位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周边单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天山行”ETC卡(正反面)复印件另外运输企业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申请人,单位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由库尔勒公路管理局留存。单位职工车辆不属于优惠范围。

三)过往收费站的客运班车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客运班车需提供客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客运班线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申请人,单位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由库尔勒公路管理局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依据,在合法装载及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享受优惠政策,车货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超限认定标准时,不享受优惠政策。

黄水沟收费站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