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粮食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同时加强和静县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方式:
实施流动火箭车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作业区域:
和静县巴伦台山区、农区哈尔莫敦镇一带。
四、作业设备类型:
人工影响天气流动火箭发射装备。
五、安全注意事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2.人工影响天气地面火箭作业会产生较大的发射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作业弹药残骸落地伤人。
3.发现弹药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失的,请与和静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4.弹药残骸下落后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六、联系电话:0996--5024011
特此公告!
和静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