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客运企业上报,和静县交通运输局复核,现将2022年和静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运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和静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996-5022268
附表:1、和静县2022年城市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购置统计表2、和静县2022年城市公交车辆运营情况统计表3、和静县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营明细表
和静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