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和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和静县拟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和静县,愿意为和静县建设做贡献。
2.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引进人才不限户籍、不限性别、不限民族。
6.引进人才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
三 、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和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程序:
1.在线申报。引进人才根据个人特长、就业需求等,填写《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需在报名人员承诺处手写签名),同本硕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
2.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由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可采取面试、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确定。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新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办理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才,签订《和静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按照引进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
五、政策待遇:
1.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期满考核合格免试入事业编,试用期间计算工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免试入事业编。
2.引进的人才(未入编)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形式;引进的人才入编后享受第13个月奖励工资和每年绩效奖励,正常评审职称,工资晋升;享受年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3.引进的人才若具备领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可破格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对于表现优秀的,予以重用并按时晋升职级,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按照职称评审相关年限要求,实行“到时即评”,同等条件下优先兑现相应职称待遇,优先推荐评选上级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
4.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免费过渡性人才公寓,并配置基本生活设施。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在和静县工作满10年者可获得60平方米住房一套(产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在和静县工作满10年可获得100平方米住房一套(产权)。
5.引进人才的子女随父母来和静县就学的,优先协调到县域内优质公办学校免费就读。子女被全日制本科大学录取享受一次性奖励(硕士研究生学历子女6000-10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子女10000-20000元)。子女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服现役。
6.引进人才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符合和静县相关岗位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工作岗位。有创业和个体经商需求的,按照就业创业政策,给予相应的场地租赁等费用补贴,协调市监、税务等部门优先办理证照,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历直系亲属享受3年税收优惠,博士研究生学历直系亲属享受5年税收优惠);有资金需求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7.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交通补助(以飞机经济舱为标准),未回家探亲人才,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予现金补助(以实际往返费用估算);如引进人才因工作需要无法回家探亲,家属来和静县,报销直系亲属及配偶往返交通费用 (2人及以下)。引进人才享受县域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8.对引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疾病会诊制度,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本人每年免费参加1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9.引进人才无条件、无障碍落户,随行直系亲属依据政策自愿落户。
10.引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享受县域内旅游景区门票全免政策。
11.建立“人才之家”。由和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引进人才定期走访慰问,落实节假日关心关爱,解决生产生活学习中存在的困难。
12.协调县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定期举办人才联谊会,为引进人才提供学术交流和社交平台,丰富引进人才的业余生活。
13.建立引进人才奖励机制。对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收益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实行“一事一议”,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某专业领域能够形成区域性辐射优势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个等次的一次性专项奖励。
14.县财政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进人才的培养、使用、考核、考察、宣传、激励、项目扶持、待遇落实和补贴等。
15.落实人才减负措施,未经和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抽调引进人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保持手机等通信设备畅通,确保接受有关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欢迎有意来和静县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踊跃报名。
七、咨询电话:
和静县委组织部:
刘小鹏:0996-5018925、15809965121
韩帅涛:18083989905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丁卫东:0996-5010516、18196266290
报名邮箱:hjxdwrcb@163.com
附件:1.和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