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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1 16:55 来源:和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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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静财农〔2023〕98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29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赵菲、陈凤。

静财农〔2023〕98号(巴财农〔2023〕5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