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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静自然资罚字〔2024〕6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2 17:18 来源: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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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静自然资罚字〔2024〕6号)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静自然资罚字〔2024〕6号
处罚名称 巴州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勘查案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在和静县额勒再特乡大西沟超越批准的勘查范围进行勘查的行为
处罚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0号)第二十六条、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新自然资规{2022}4号)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行政处罚)第三项违法行为第一类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处以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州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皓麟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21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