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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1、2023-2号等1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3-23 18:46 来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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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和静县2023年第1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12023210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31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范围内,土地面积1.9741公顷(合26.91,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二、20232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范围内,土地面积1.8888公顷(合28.33,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三、20235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新兴产业片区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用地以南巴州皖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侧,土地面积5.3329公顷(合79.9935,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四、20236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额勒再特轻工业片区279线北侧土地面积8.6658公顷(合129.987,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五、20237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石粉厂东侧土地面积1.3333公顷(合20,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六、20238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石粉厂东侧土地面积4.6658公顷(合69.987,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平方米执行

七、20239号宗地位于和静县江格尔路南侧西九路西侧土地面积1.452公顷(合21.7867,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747.36/平方米执行

八、202311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国道217线东侧、大山口检查站南侧土地面积0.1252公顷(合1.878,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按120.05/平方米执行

九、202310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双拥路东侧、民主路南侧土地面积0.4448公顷(合6.67,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336.93/平方米执行

十、202312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双拥路东侧、民主路南侧土地面积1.1026公顷(合16.54,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336.93/平方米执行

以上10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322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3〕34 号关于2023-1、202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静政函〔2023〕34 号关于2023-1、202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