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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静财农〔2023〕039号)文件

发布日期:2023-06-03 16:58 来源:和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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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下达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2023039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0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赵菲唐奇。


静财农〔2023〕39号(巴财农[2023]1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