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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二十五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19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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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五批信访件62件(来电56件、来信6件)。其中,自治区4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件。

第二十五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1件,昌吉回族自治州8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4件,阿勒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3件,塔城地区、吐鲁番市和喀什地区均为2件,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和阿克苏地区各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48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3.3%、20.8%、14.6%。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五批共计1520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274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6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274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586件、昌吉州137件、伊犁州106件、巴州101件、哈密市80件、塔城地区53件、阿克苏地区44件、喀什地区37件、吐鲁番市32件、阿勒泰地区31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8件、和田地区13件、克拉玛依市11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0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274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6%、19.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