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二十七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21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字体:【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4月21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七批信访件76件(来电52件、来信24件)。其中,自治区65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件。

第二十七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4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8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哈密市4件,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各3件,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均为2件,喀什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各1件,转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65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6.2%、18.5%、15.4%。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七批共计1673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40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65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408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641件、昌吉州152件、伊犁州119件、巴州106件、哈密市92件、塔城地区59件、阿克苏地区48件、喀什地区40件、吐鲁番市36件、阿勒泰地区35件、博州30件、和田地区16件、克拉玛依市14件、克州9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67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5%、19.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