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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12 13:20 来源: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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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78件(来电63件、来信15件)。其中,自治区5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件。

第十七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0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9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8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件,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和吐鲁番市各2件,阿克苏地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9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土壤、水和生态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7.3%、18.6%、16.9%、16.9%。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十七批共计926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76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9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767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357件、昌吉州78件、巴州62件、伊犁州59件、哈密市51件、阿克苏地区33件、塔城地区28件、喀什地区23件、吐鲁番市20件、博州19件、阿勒泰地区15件、克拉玛依市7件、和田地区7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4件(其中1件与阿勒泰地区共办)。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6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0.1%、19.8%、14.0%。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25日

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61号邮政信箱

专门值班电话:0991—6072038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