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和静县预决算专题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资金管理 / 2022年度

和静县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5:58 来源:
打印 字体:【

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 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55 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2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3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2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85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唐奇、陈凤。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静财农【2022】13号)文件

静财农〔2022〕013号)(巴财农[2021]5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