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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1-10-19 16: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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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力量为主体,市场化 社会化服务力量为补充的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竞争有序的农业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供销、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重点在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拓宽服务内容。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鼓励和引导县乡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攻关。  

提升农业装备信息化和灾害防控水平。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老旧农机装备的报废更新。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林牧渔在收获、处理、初加工等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应用水平。到2025年,全县农机总动力稳定在30万千瓦以上,农机标准化作业面积达到总播面积的9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加强乡村产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高现代气象重大自然灾害预警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库,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争创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支持建设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基地,支持华凌牧业、万瑞和乳业等企业带动有机肉牛、优质乳品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开展蟠桃、葡萄、草莓、黑小麦、辣椒、蔬菜、奶制品等农副产品的生态有机认证,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