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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26 11: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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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讨论,务必于2018年7月28日12:00前(北京时间)将意见建议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县政府办228办公室。

联系人:张译元;联系电话:13399700023。

附: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方案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准确掌握全县保险参保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州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意见》(巴政办发〔2018〕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做好全民参保工作。

(二)工作任务。

全民参保计划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到

2020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方式

(一)登记范围。

1.个人。和静县(不含兵团)户籍人口,兼顾非本县户籍常住人口(指居住在本县各乡镇、村、社区,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员)。

2.用人单位。和静县城镇各类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有雇工)。

(二)登记方法。

1.信息采集。(1)依托各乡镇、社区(村)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精准核实”及入户走访,精准采集和规范整理辖区各类居民及用工单位参保信息,严格按指定格式分类造册并备份。(2)依据和静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治等部门开展的实有人口摸排专项工作,集中采集和精确统计本县参保数据信息。

2.数据比对。(1)县社保局汇总整理全县各类居民、用工单位信息后,与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比对数据,核实数据准确性。对错误或存疑的数据,交由各社区(村)补充、核对、重新上报。(2)县社保局将核对后的数据再分别与全县、全疆、全国社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比对,确认居民个人、用工单位参保情况。

3.登记办法。(1)居民个人,未参保居民。第一步:县社保局通过数据整体导入方式,将前期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导入全县社保信息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第二步:将未参保、未参全险人员的信息(一人多址数据反馈其现居住地)、后期需参保险种、全民参保动员宣传资料、缴费信息采集表反馈至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由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全民参保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动员工作。第三步:以各乡镇、社区(村)为主,县社保局配合,完成辖区参保(接续)缴费人员精准确认和社保信息系统衔接工作。(2)用人单位,未参保用人单位由所在社区代为下发《参保通知书》,收集参保所需资料后,交由县社保局,完成参保与缴费工作。

对不积极配合参保或未参齐(人数、险种)的单位,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实地稽核后,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指令)书》、《处罚通知书》,督促参保缴费。对多单位共用一个地址问题,原则上以已参保单位登记信息为主;若多单位均未参加社会保险,原则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最近时间为参保对象。

4.建立参保标识。建立以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员唯一参保标识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18年5月-2018年7月)。

1.制定《和静县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

2.编发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宣传资料。

3.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及社会保障卡相关操作培训。

4.全面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1月)。

1.数据清理。整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建立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

2.数据比对。

3.入户调查登记。(1)个人。(2)用人单位。

4.动员参保。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1.各乡镇、社区(村)对全民参保登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实况(数据、率、个案)进行自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建设情况、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率)进行自评总结(报自治州),并负责组织做好自治州全民参保计划的验收工作。

(四)第四阶段:动态管理阶段。

继续扩大、完善、深化部门间协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全民参保信息数据库信息。依据精准动态的参保信息,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施策,有序高效地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和静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多恒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姚  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                          书记、局长

成  员:张宝明      县人社局局长

胡春来      县财政局局长

乔  伟      县教科局局长

黄晓萍      县民政局局长

米日古丽·吐尼亚孜     县卫计委主任

马永忠      县司法局主持工作

付敏庆      县税务局联合党组书记、局长

钟天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阿尤甫江·克热木   和静镇镇长

            依拉木江·牙生    巴润哈尔莫敦镇镇长

            艾尼瓦尔·艾依提      哈尔莫敦镇镇长

            孟  开      乃门莫敦镇镇长

            马亚龙      协比乃尔布呼镇镇长

            依仁且      巴伦台镇镇长

            斯  琴      巴音布鲁克镇镇长

            乌  兰      额勒再特乌鲁乡乡长

            李  强      巴音郭楞乡乡长

            巴依尔      巩乃斯镇镇长

            桑巴依尔    克尔古提乡乡长

            阿拉西      阿拉沟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权云峰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具体工作。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由县社保局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的有效督办、数据比对、信息数据精准上传与备份,及时核对信息与反馈、指导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入户调查登记等工作。各乡镇、社区(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全民参保计划信息采集、核对、数据提交、入户调查、动员参(续)保等工作。

五、部门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全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指导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做好全民参保计划的信息采集、数据核对、宣传培训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县公安局、司法局:负责提供与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社保基本信息管理)有关的本县居民户籍、服刑人员等信息。

县财政局:负责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

县教科局:负责提供学生学籍信息。

县卫计委:负责定期提供新生儿出生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信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单位、个人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信息及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信息。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单位、个人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完善规章制度,整合服务资源,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重点民生工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使业务人员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和要求,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创新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等新兴传播渠道,广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全方位、全领域、全时段的宣传态势,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合力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严格程序,确保参保质量。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现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结合社会保障卡信息和“金保工程”信息采集项目,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属地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通过各项信息筛查比对,对齐缺失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彻底摸清属地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并将准确完整信息录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认真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五)加强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全民参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强化激励机制。一是对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建设情况、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率)进行自评总结并上报县社保局;二是对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机制。

(六)遵守纪律,确保数据安全。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做好参保登记人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仅用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不能将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数据用于与工作无关的用途或私自向其他单位及个人泄露。工作中存储在计算机终端和存储介质上的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数据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删除,记载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的纸质材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移交存档,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拍照和留存。

全民参保登记实行月督导调度机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要求每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社保局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