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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巩乃斯镇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7 2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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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部门:和静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征收项目名称:和静县巩乃斯镇土地征收项目

三、项目地点及范围:巩乃斯镇片区部分区域

四、和静县土地储备中心

和静县土地储备中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中规定的程序,选定上述项目的评估机构。

有关事宜如下:

1、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2、和静县土地储备中心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并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名单列表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供被征收范围内的居民查阅。由居民通过协商或投票表决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五、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2、在住建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上一级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

3、近两年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无违法违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4、必须从事过房屋拆迁评估业务。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3、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4、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侧重房屋征收);5、依法独立开展房屋价值评估业务的承诺;6、法人代表证明;7、法人委托书;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审核,对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提供不全的,不受理报名。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2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报名地点:和静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址:和静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方式:跃进 1800996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