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2020年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说明
根据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要求,2020年我县建设安居富民住房1527户。目前,按照户均1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15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6万元;自治区债券资金第一批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41.79万元;县财政垫付资金869.21万元。
一、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6万元,发放协比乃尔布呼镇116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116万元;
二、自治区债券资金第一批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41.79万元。发放和静镇344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344万元;哈尔莫敦镇198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197.79万元。
三、县财政垫付资金869.21万元。发放巴润哈尔莫敦镇761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761万元;哈尔莫敦镇96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95.21万元;乃门莫敦镇6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6万元;协比乃尔布呼镇7户建房农户,户均补助1万元合计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