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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点击数:


解读单位: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马·马来   党组副书记、局长

解读时间:2023731


1、实施草原补奖政策重大意义:国家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畜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的重要举措。

2、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据草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持续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3、草原补奖政策补助奖励对象: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且经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的农牧民。国家公职人员不得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4、草原补奖标准: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5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严重退化区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5、享受补奖政策的农牧户履行的义务:应当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在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在草畜平衡区域内严禁超载过牧、违规放牧,履行草原保护义务。

6、草原补奖资金发放途径:草原补奖资金应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

7、草原补奖资金发放到户时间要求:原则上本年度全部发放完毕,即每年12月底之前发放到户。

相关链接:关于《和静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