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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卡斯尔玛同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0-11 18:36 来源:巴润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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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机关各中心、站所:

根据关于聘用刘超等3名同志为和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静人社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经巴润哈尔莫敦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卡斯尔玛同志相应事业单位岗位,决定如下:

聘任卡斯尔玛同志为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十二级事业编工作人员,聘期三年,自2023107日起聘用。

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