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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水利局关于对部分工作人员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12:45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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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基层各站(所、水厂):

为进一步优化各股(室)、站干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水利局202382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刘博同志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站长,免去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启合同志任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宜德同志任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股股长,免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怡民同志调整到乃门莫敦镇水管站工作,任副站长,免去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股)股长职务。

如孜完古丽·麻木提,调整到行政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阿地兰·阿里木江同志由财务室调整到黄水沟水管站,任报账员

赵敬国同志由党政办公室调整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

庞轩同志安排在党政办公室工作,接替阿力同志的工作。

符升同志安排在党建办公室工作,协助刘芳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请岗位调整人员在分管领导监督下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延续性。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和静县水利局

20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