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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关于办理和静县水源地改扩建项目取水指标的请示》(静水发〔2022〕10号)收悉。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水源地改扩建项目取水指标为1084.01万立方米。请严格按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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