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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若羌县新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静精诚矿业有限公司等3宗临时用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若羌县新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静精诚矿业有限公司等3宗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2〕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1-27 17:11 发布机构 和静县政府 载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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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2年第1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若羌县新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静精诚矿业有限公司等3宗用地按照临时用地方式供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若羌县新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夏尔采克尾矿治理项目临时用地。同意项目选址在和静县巴伦台镇夏尔采克村,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0.6667公顷(1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二、和静精诚矿业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同意:(1)生产生活区临时用地选址在和静县天山水泥厂北侧3公里,地类为裸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0.976公顷(14.6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2)60个电线杆临时用地选址在和静县天山水泥厂北侧3公里,地类为裸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0.099公顷(1.48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三、新疆和静措尔奥脉石英矿临时用地。同意:(1)安全平台临时用地选址在和静县巴伦台镇,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为国有土地用,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1.2027公顷(18.0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2)矿区运输道路临时用地选址在和静县巴伦台镇,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为2年,用地面积0.4927公顷(7.3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以上三个项目用地以临时用地方式供地,收费标准按照0.5元/平方米/月执行,其中:用地涉及天然草地的,用地单位须按程序办理林草征占补偿手续。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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