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和静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和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和静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我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根据《关于建立自治州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巴政办函〔2021〕29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和静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民族医药工作,对全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定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办法,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协调中医民族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机构
召 集 人:艾尔登毕力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克尔古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召集人:成 宏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成 员:卢将军 . 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 孟克巴依尔 . 县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 何 璐 . 县党委编办副主任
. 崔 龙 . 县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 马耀强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副书记、主任
凌佳萍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力腾巴图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巴登琪琪格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高录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冯 锟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学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热依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欧阳宏嵩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
振兴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巴特尔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吉 晨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才 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赵 鑫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长海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包志敏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哈西巴特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于海涛 州生态环境局和静县分局局长
赵 菲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 振兴局)党委委员、乡村振兴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才登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中医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研究确定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等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民族医药工作有关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县中医民族医药工作。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今后联络员变动自行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今后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按工作分工和组织任命,由接替人员担任并履职,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