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第二节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属本机关管理的局、委、办所发布的信息由其负责编制目录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2013年发布的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服务信息)。
第三节 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和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hj.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
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和静县政府办(信息化办公室)查阅(地址:和静县和静县查汗通古路党政大楼616办公室) 领取。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目录格式: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种类 |
信息名称 |
文号 |
公开类别 |
内容概况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依据 |
载体类型 |
记录形式 |
关键字 |
(1)信息所属分类号详见“和静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表”。
(2)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8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8”。
(3)流水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例如:和静县政府办公室2008年关于州长分工的信息索取号的编制。和静县域编号为“JC”,县政府办公室的编号为“001”,县长分工属于信息分类中政府职能—政府领导组成及分工类,信息分类号为1100,信息生成年号则根据具体年份编制为2008,流水号则根据填报顺序编制。则以上信息的信息索取号应编写为:JC001—1100—2008—00001。
2.信息种类(必选项)。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信息名称(必选项)。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4.文号(可选项)。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公开类别(可选项)。政府信息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
6.内容概述(可选项)。内容概述是对信息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等。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确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7.产生日期(可选项)。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发布机构(必选项)。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9.依据(可选项)。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10.载体类型(可选项)。指信息的物理载体。一般有纸、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
11.记录形式(可选项)。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和影音等。
12.关键词(必选项)。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三)数据项释义
1.信息索取号(必选项)。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种类(必选项)。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信息名称(必选项)。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4.文号(可选项)。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
5.公开类别(可选项)。政府信息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
6.内容概述(可选项)。内容概述是对信息主要内容的说明,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确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等。
7.产生日期(可选项)。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发布机构(必选项)。发布机构是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
9.依据(可选项)。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10.载体类型(可选项)。指信息的物理载体。
11.记录形式(可选项)。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和影音等。
12.存放位置(可选项)。指信息存放地,便于根据目录查阅信息。
13.关键词(必选项)。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
(四)其它说明事项
政府机关名称演变情况
机关起讫时间 |
机关名称 |
规范化简称 |
1950年4月-1965年11月3日 |
和靖县人民政府 |
和靖县政府 |
1965年11月3日-至今 |
和静县人民政府 |
和静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