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迎春委员:
您好!您在和静县第十六届政治协商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各乡、镇、场三轮车和电动车的管理提案》(第202201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加大对各乡、镇、场三轮车和电动车的管理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已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一是将继续加大对乡、镇、场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引导辖区群众安全出行。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进村、社区、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形象的宣传图版向老年人讲解如何安全出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三是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年龄未满16周岁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管控,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感谢您对和静县道路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宝力岱职务:和静县公安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81***9777
承办人:张佳伟职务:和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150***9494
和静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