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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和静县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划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17:25 来源: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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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教科发〔2023〕140号

关于2023年和静县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划分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巴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发〔2023〕7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均衡教育资源,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免试就读”的原则。现将2023年县城中小学及幼儿园学区划分如下:

一、学区分布

(一)初中学区

1.和静县第一中学学区:

东包括开泽村,南至开泽东路、西至天鹅湖路、北至305省道;以及乃门莫敦镇。

2.和静县第二中学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从开泽西路至南疆线铁路、西至巴音路(包含天富小区)、北至东归大道;以及巴润哈尔莫敦镇、巩乃斯镇、巴伦台镇。

3.和静县第三中学初中部学区:

东至巴音路、南至279县道、西至东风社区(不包含东风社区)、北至东归大道沿巩乃斯路至友好路(不包含天富小区);以及额勒再特乌鲁乡、协比乃尔布呼镇。

4.和静县第四中学学区:

东至和静镇阿力腾布鲁克村、南至环城路、西至南疆线铁路、北至阿尔夏特东路(包括天河小区、电信小区、老公安局家属院、质监局家属楼等)。以及东风社区、巩哈拉村、哈尔莫敦镇、阿拉沟乡、克尔古提乡、巴音郭楞乡。

5.和静县第五中学初中部学区:

东至305省道、南至东归大道、西至新兴铸管、北至水泥厂;以及乌拉斯台农场、巴音布鲁克镇。

(二)县城内各小学学区划分

1.和静县第一小学学区:

东至吉祥河、南至阿尔夏特东路(包括康乐小区)、西沿阿尔夏特西路及团结东路以北至天鹅湖路、北至305省道。

2.和静县第二小学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至开泽西路(不包括兴合小区)、西至巴音路(含天富小区)、北至东归大道。

3.和静县第三小学学区:

东至阿尔夏特南路、南至环城路、西沿南疆线铁路至天鹅湖路(包括兴合小区)、北至团结东路。

4.和静县第四小学学区:

西至吉祥河、和静镇开泽村、阿力腾布鲁克村、良种场。

5.和静县第十二小学学区:

新希望社区、巩哈拉村以及东风社区。

6.和静县第三中学小学部学区:

东至巴音路、南至279县道以北、西至克再西路二号区,北至友好路。

7.和静县第四中学小学部学区:

东至吉祥河、南至夏尔布鲁克村一组,西至阿尔夏特路、北至阿尔夏特东路(包括电信小区、天河小区、老公安局家属院、质监局家属院等)。

8.和静县第五中学小学部学区:

东至305省道以北、南至东归大道、西至新兴铸管、北至水泥厂。

(三)县城各幼儿园学区划分

1.和静县第一幼儿园学区:

东至吉祥河、南至开泽东路、西至天鹅湖路、北至双拥路、民主路、和静县第一小学以南(包括康乐小区、电信小区、天河小区)。

2.和静县第二幼儿园学区:

东至巴音路、南至文化路、西至巩乃斯路、北至友好路。

3.和静县第三、十幼儿园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至友好路、西至巩乃斯路、北至东归大道。

4.和静县第四幼儿园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从天鹅湖路沿团结西路至农牧大队、西从279线以北至东风林场、北从天鹅湖路沿文化路至巩乃斯路到东归大道。

5.和静县第五幼儿园学区:

东至巩乃斯路、南至东归大道、西至新兴铸管、北至天山路。

6.和静县第六幼儿园、克再村幼儿园学区:

东至223团、南至环城路、西至吉祥河、北至305省道(以吉祥河为界)。

7.和静县第七幼儿园学区:

新希望社区、和静镇巩哈尔村、东风社区。

8.和静县第八幼儿园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至东归大道、西至巩乃斯路、北至水泥厂、305省道以北。

9.和静县第九幼儿园学区:

东至吉祥河、南至良种场、西至天鹅湖路、北至开泽东路(包括鸿雁小区)。

10.和静县查汗通古村河北幼儿园学区:

东至吉祥河、南从天鹅湖路沿双拥路、民主路至阿尔夏特东路、和静县第一小学以北,西至天鹅湖路、北至305省道(包括政府小区、王府东区)。

11.和静县夏尔布鲁克村幼儿园学区:

东至天鹅湖路,南至北干渠、西沿279线至农牧大队以南、北至团结西路以南。

(四)各乡镇学校学区划分

各乡镇(村)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幼儿按就近入学(园)原则,就近入学(园)。

二、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通过登录2023年和静县秋季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流程为:注册、上传报名资料、审核、调配、短信通知、现场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入学时,兼顾各学校招生情况,确保各学校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由报名平台进行随机派位。报名时由监护人通过登录2023年和静县秋季网上报名平台,按实际上传户口本、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正规票据进行报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树立正确导向。各学校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将新生入学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将学区划分文件传达到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思想疏导工作,禁止在招生过程中借学生成绩炒作“考试状元”、“升学率”等。

(二)划片招生,严肃追责。各学校招生严格按学区划分,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址招生,对违反规定和因跨学区招生引起的信访案件,视情况给予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学校招生时严格审核学生户籍和不动产信息。对于不在本学区学生,各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告知学生家长相应的入学学区。县教科局教育股负责对学区划分工作进行解释。

(四)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划片招生。对于违反规定跨学区招收学生,学籍一律按照其所属学区注册。未严格按学区划分接收学生的学校,县教科局在拨付上级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其他优惠政策等方面将按照学生所在学区学校进行拨付。

(五)统筹兼顾,区分对待。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园、幼升小、小升初的幼儿和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就读的学生及幼儿,仍在原就读学校或幼儿园就读。提出转学申请需要转学的学生,在就近入学原则和不产生“大班额”前提下,由县教科局教育股统一调配安置,不服从学区划分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和静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学区划分的通知》(静教科发〔2022〕94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

附件1:和静县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优先级详解

附件2:和静县2023年秋季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3:2023年秋季和静县县城部分学校学位预警公告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