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和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党政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巴太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承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渠福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和静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和静县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乡村振兴条例》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和静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化解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乡村振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新任命的1名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玉素甫江·克然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齐加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李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挺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受邀的县级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记者:高那清 实习记者:周倩)